計量電流互感器型號為LCZ-35-100/5,電能表型號為DSS331、3×100V、3×1.5(6)A。由于連續干旱,該用戶自有水電出力減少,2001年12月高峰負荷時電流達到162A,嚴重超過電流互感器額定電流,導致100m線路線損率高達19.6%。為此,我們對電流互感器過載時的計量誤差進行了測試、分析。
1 電流互感器嚴重過載對電流互感器本體的影響
(1)測試對象:電流互感器,型號:LCZ-35-100/5;二次額定負荷:50VA,準確度級別:0.2級;生產廠家:重慶高壓電器廠,編號069。
測試時功率因數:0.8。
(2)當負載電流為電流互感器額定電流的5%至165%時(電流互感器規程規定:檢定負載點選擇的是額定電流的5%、20%、100%、120%),其誤差(比差和角差)情況。
(3) 從測試數據可以看出:負載電流在額定電流的120%以內,負載越大,電流互感器誤差越小;當負載電流在額定電流的120%~165%之間時,隨著負載電流增大,電流互感器誤差增大,但在允許范圍內逐漸趨于平衡。這是因為在設計電流互感器時,決定電流互感器過載能力的飽和倍數一般最小為額定電流2~3倍;隨著電流互感器制造技術的越來越成熟和先進,有的電流互感器能短時承受幾十倍的額定電流。
2 電流互感器過載對電能表的影響
電流互感器過載時,在一定范圍不會飽和,其二次電流會成比例地增大,與之配套的電能表也會過載。
(1)測試對象:電能表,型號:DSSD331;電壓:3×100V,電流:3×1.5(6)A,準確度級別:1.0級;表號:5A0061,廠家:湖南威勝。
測試時功率因數:1.0。
(2)為與電流互感器測試相匹配,負載電流選擇為電能表標定電流Ib的10%~533%(JJG596-1999規程規定,功率因數為1.0時,檢定點為標定電流的10%、50%、100%、400%),其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