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今年下半年將開展電力用戶掛牌交易,電力用戶每月申報的交易電量不得少于50千瓦時。
貴州省經信委近日下發《關于開展2015年第一次電力用戶掛牌交易的通知》明確,掛牌交易的售電主體為符合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并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單機容量3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火力發電企業。
購電主體為年用電量3000萬千瓦時及以上且未參加過2015年度直接交易和集中競價交易的化工、有色、冶金等行業用戶。對特色新興產業、中小企業可適當放寬準入條件。存在拖欠電費的電力用戶不得參與掛牌交易。
根據要求,參加掛牌交易的電力用戶按月申報交易電量,每月申報量不得少于50千瓦時。交易報價采用差價申報方式,即申報與現行銷售電價中電度電價的價差,價差最小單位為0.005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