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屬于電表偷電?下面浩寧科技小編就為大家簡單介紹,關于電表偷電的一些法律責任,僅供參考。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多項電力法規均對竊電行為作了明確,其中2015年9月2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頒布施行的《福建省電力設施建設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三條明確了竊電行為包括:(一)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二)繞越用電計量裝置用電;(三)偽造或者開啟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四)故意損壞計量裝置用電或者致使計量裝置不準確;(五)私自調整分時計費表時段或者時鐘;(六)使用非法充值方式用電;(七)私自增加變壓器容量或者變更銘牌參數,導致少交基本電費;(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竊電行為。
該《條例》第四十三條還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教唆、脅迫、指使、協助他人竊電或者向他人傳授竊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