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電耗子” 私改電表偷電被抓
2014-12-18
日前,衡水市故城縣兩名商戶經營人私改電表,自2014年6月至今累計盜竊電量大約55000千瓦時,折合人民幣約46000余元,現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故城警方與故城縣供電局聯合開展打擊涉電力犯罪專項行動,在檢查縣城區的溫州商城時,發現一快餐店所用電表的一次性封印被換,電表電壓連片已斷開,導致用電量被少計量。故城警方立即對快餐店的經營者郭某進行傳喚。在訊問后得知:2014年8月間,郭某讓商戶伙計劉某請人以1000元價格將使用中的正泰牌DTS1666型三相四線電子式載波電能表拆卸后調試,調表的電費顯示為實際電費的30%。
據了解,偷電要承擔違法責任,把家中的電表私自提供給他人轉接用電,也屬違約用電行為,須承擔經濟處罰。而為他人提供竊電技術服務或產品獲取非法利益,擾亂社會用電秩序的,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警方提醒有偷電行為的用戶須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理,拒不改正的,將由公安機關視情節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劉某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