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供電工人盜竊舊電表被獲刑
2014-12-08
靈川縣一名男子冒充供電工人“順手牽羊”盜走用戶家里的舊電表,被靈川縣檢察院提起訴訟,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從今年7月份開始,靈川縣海洋鄉供電所因啟用新的用電收費方式,對馬頭尾村、大山腳村、橋邊村等5個自然村農戶的電表進行了更新,但更新時舊電表還未拆走。在靈川做生意的蔣某發現后,想不勞而獲搞點輕松錢花,便想“順手牽羊”將舊電表偷走。但他想,要將5個村近百個電表偷走,目標太大了,很可能被村民發現。為了忽悠村民,他穿上一件橘黃色工作服,攜帶起子、扳手及梯子,騎著一輛三輪摩托車,冒充供電工人,挨家挨戶分多次將5個村村民的舊電表拿走。
9月初,蔣某開始作案。他先在一自然村偷拆了10多戶村民的舊電表,后到另兩個村拆走了20多個舊電表,銷贓后賣得160元。由于村民沒有向供電所核實情況,也沒有過多懷疑,使得蔣某明目張膽繼續作案。一段時間以后,有部分村民產生了懷疑,便向供電所核實,揭穿了蔣某的“詭計”。9月16日,當蔣某再次作案,帶著當天偷盜的30個舊電表,騎著三輪摩托車駛出村莊時,被幾個村民圍住,當場人贓俱獲。之后蔣某被送到了派出所。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蔣某如實供述了其冒充供電工人多次盜竊村民舊電表共60多個的犯罪行為。
近日,經靈川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蔣某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構成盜竊罪,鑒于其犯罪后能如實供述罪行,遂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