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電表計費實行年度跨轉
2014-09-25
“我今年只購買了兩次電,而且買電的金額也沒達到第一檔2160度的對應錢數,為什么不能按第一檔電價購買。”昨日,在廣場供電營業廳,面對市民楊女士的質疑,襄陽供電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員進行了詳細解釋。
原來,楊女士家中使用的是ic卡智能電表,實行年度階梯電價交費模式,因為累計用電量已超過第一檔2160度,所以“跳檔”至第二檔電價交費。
據了解,從2012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即一戶居民全年不超過2160度的電量,執行第一檔電價標準0.57元/度,如電量超過2160度超出部分則執行第二檔電價0.62元/度,當電量超過4800度以上的電量執行第三檔電價,即0.87元/度。
當日,客服人員打出了楊女士家中今年1月至8月的電費發票,累計用電量已達2253度,而第一檔電價的年階梯電量為2160度。雖然楊女士今年只買了兩次電,但賬戶上還有上一年度余存的電量,加在一起計算,今年楊女士家中用電量已經超出限額93度,應當調價至二檔電價購電。
對此,客服人員建議:時值下半年,如果第一檔電量已用完的,需預購第二檔電量的,可以根據自家用電情況適當購電,也可隨用隨買,沒必要一次囤積足電量而多出差價,因為在下一年初起,階梯電價又會恢復到第一檔電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