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節省電費,灤縣村民楊某某私自改裝電表,致其電表比正常電表慢了97%。日前,楊某某已被灤縣警方刑事拘留。
據介紹,6月6日,灤縣公安局接到某電站報警,稱電站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榛子鎮某村楊某某家的電表和電表箱有動過的痕跡,初步判斷可能存在偷電行為。為準確判斷楊某某是否動過電表箱,電站職工將電表摘下送到灤縣電力局進行檢測。結果發現,楊某某將自家電表私自改動,導致電表計量不準,該電表比正常電表慢了97%,換算成電量,楊某某共偷了5487度電,合計2853.24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對楊某某進行了傳喚。經審訊,楊某某供述稱,其偶然間得知電表可以私自改動,改完以后可以節省電費,于是就花500元錢找人私自將電表進行了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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