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河北一中學教室安電表收水電費,為此, 千名學生到縣政府門前討說法,雖然現在是九年制義務教育,但亂收費現象卻從來沒有消失,據悉,目前學生已回校上課。
今上午,因固安英才中學班級安電表,該校一千余名高中生前往縣政府討說法。學生稱,10月份學校向每位學生收取1400元材料費和水電費,并在各班安裝電表,沒電了各班自己交。該校負責人稱,學校有裝電表,目前學生已回校上課。
學校向學生收取水電費,引發千名學生前往縣政府“討說法”,可以說是一件事關教育亂收費的群體事件,當地政府及教育部門應妥善處置。然而,具體問題應具體分析,對于學校向學生收取材料費和水電費,不能一概而論為“亂收費”。在筆者看來,學校向學生收取一定的水電費,并無不妥;但趁機收取材料費,屬于搭車收費,不可取。
從表象上看,學校向學生收取水電費,是受利益驅使,經濟利益勝過學生利益。但從深層面上看,這也是學校不堪重負之后的無奈之舉。畢竟,學校不是慈善機構,不可能給學生提供“免費午餐”。當然,有人會認為,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該向學生盡義務,其向學生提供的一切服務都應該是免費的,包括免費向學生提供水電。問題是,在一刀切地取消了收費項目之后,學校還拿什么來為學生提供免費服務呢?
筆者并不反對禁止學校亂收費,但不能將亂收費與合理收費混為一談,對所有的收費項目一律禁止。比如,學生的水電費,在政府沒有實行專項補貼的情況下,學校是無力承擔“免費義務”的。所以,學校向學生收取一定的水電費,也是合乎情理的。當然,我們不排除個別學校存在向學生超額收取水電費、從中獲利的亂收費現象;但是,如果因為少數學校亂收費,就對學校向學生收取水電費一律禁止,顯然是因噎廢食之舉。
事實上,學校收水電費, 折射出了義務教育之困。在禁止學校亂收費之后,如何確定學校哪些收費項目是合理的,是可以保留的?我們用怎樣的舉措去監督和規范學校的收費行為?如果全部取消收費項目,學校拿什么能夠保證全方位地向學生提供無償服務?這些都是我們必須面對并加以解決的問題。
依筆者之見,對于學校亂收費,不可一禁了之。政府必須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保證學校有經費向學生提供更多的免費服務。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況下,那些學生必不可少的,而又不能由市場調節的普遍需求,應允許學校在向學生提供服務時,收取一定的費用,維護正常運轉。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加強日常監督與管理,避免學校在執行過程中,將合理收費轉化為亂收費。
本文地址:http://www.cfsky.cn/xinwenzhongxin/meitibaodao/2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