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是一家食品店的店主,除了正當的小食品生意外,他在背地里還做著一個更發財的生意:在總電表上做手腳,然后再向分租戶們“賣電”收費。5年多的時間里,一共盜竊了80多萬度電。近日,鄭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劉潭派出所有關民警介紹,去年12月,接到無錫供電公司報案,江海東路一排門面房用電情況異常,懷疑這里有竊電的嫌疑。
經過警方和供電專業人員的調查,發現這里的小店鋪共有22個分電表,每個分表都走得很正常,但總電表卻幾乎一動不動。總電表“管轄”范圍內有7家店鋪,其中6家是香蕉房,另外一家是小旅館。按理這些店鋪的用電量都不低,可是近年來,總電表就“記錄”下了32元的電費。經過進一步的調查,發現總電表被人做了手腳。
電表被做了手腳,總電表的安裝人鄭某嫌疑最大。他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訊問調查,也承認了自己偷電賣電的事實。
今年40多歲的鄭某是福建人,十幾年前來到無錫,開了一家食品店。一次,在北塘區做生意的老鄉在聊天中提到,因為快拆遷了,他自己和附近的幾家商鋪原先接電入戶的變壓器要取消了,如果分別向供電公司申請用電,需要和供電公司簽合同、裝變壓器,需要數萬元的開支。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曾經做過電工的鄭某心里打起了小算盤,他可以向供電公司申請用電,而后向商鋪收取電費,每一度電賺取1毛多的差價。說干就干,2009年8月,鄭某以自己食品店的名義正式與無錫供電公司簽訂了供電合同,并投資10萬元安裝了專門的變壓器,開始向無電可用的7家商鋪供電。
這種模式沒運行多久,鄭某就嫌來錢太慢,他又動起了歪腦筋,在總電表上做了手腳,讓總電表不走,分電表照轉,自己一分錢不交,還能每個月正常向7家店鋪收電費,“地下供電所所長”當得“值”。
見著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鄭某干脆把自己的食品店關掉,一心一意做“地下供電所”。
在開始的幾個月里,鄭某也擔心自己的小聰明會被供電公司發現。每當供電公司來抄表時,他就將做過手腳的電表恢復原狀,讓電表走一會兒。可天網恢恢,鄭某的把戲還是被發現了。經核查,5年時間里鄭某盜竊了80多萬度電,涉及金額7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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